本报讯(记者王世琦)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在京召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主持会议,并就做好专项清理工作提出要求。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杨咏中、副厅长王繁己等在甘肃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将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推进收费公路规范管理,以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专项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前列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从2011年6月20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从2011年9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第三阶段为检查复核阶段,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至2月29日结束;第四阶段为总结完善阶段,从2012年3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会上,李盛霖要求,在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中,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政府牵头,建立有效的清理工作机制;坚持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坚持依法清理,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要强化督察,狠抓清理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他强调,在专项清理期间,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要求,从严审批新的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收费项目,暂停审批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国有收费公路资产,对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扩建的,不得延长收费期限;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对西部地区省份,按照国家确定的逐步有序的原则,加快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工作进度。
会议结束后,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杨咏中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按照会议要求,加强同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再对具体工作进行详细部署。据悉,五部委办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地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清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将组织省际互查,以确保不走过场。
作者:王世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