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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0月18日讯(记者 徐萌 实习生 马迪)家住枣庄市中区永安乡某村的沈某现年25岁,曾于2009年12月28日因诈骗罪被判处劳教一年。2010年12月上旬刑满释放后,沈某不思悔改,又做起诈骗的勾当,将罪恶的手伸向了自己的熟人。
18日,记者从市中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了解到,9月24日,沈某来到自己的把兄弟,家住永安乡某村的王某家,发现只有王某刚满10岁的妹妹在家。于是,沈某便以借电动车拉棉被为由将王某家中一辆价值1280元的电动车借出,后以200元的低价卖出。
三天后,王某发现沈某所借的电动车迟迟没有归还,便给他打电话索要,令他没想到的是,沈某的电话号码居然成了空号。想到沈某曾有诈骗前科,王某拨打了电话报警,警方立即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
10月5日下午,身无分文的沈某又想诈骗电动车赚点钱花。于是,他便找到了自己的远房老表,同样以借电动车拉东西为名,将电动车骗出,低价出售,后被远房老表告发。10月6日,警方将沈某抓获,并于10月18日呈报劳动教养。
作者:徐萌 马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