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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自主选拔针对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在9所合作高校中选报含天津大学在内的2所高校。获得天津大学分配给中学推荐名额的考生,需在前列志愿填写天津大学;个人自荐的考生,可在前列志愿或第二志愿填写天津大学。据悉,天津大学今年将继续在天津市部分重点中学试行“校长实名推荐制”,并将继续扩大范围。
自主考核成绩位于前50名的考生,高考被天津大学录取,入学后若入学摸底考试达到一定标准,则可以进入“求是学部”(卓越工程师培养中心)学习,且在后续学习中将被作为“直博”重点培养对象。考核成绩位于101名(含)以后被天津大学认定合格者或校长实名推荐面试合格者(校长实名推荐仅限天津市),若其高考成绩达到天津大学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10分安排专业;若其高考成绩未达到天津大学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但在录取线下30分之内,且高于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记者 郭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