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区长张仁良。
原副区长徐孙庆。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在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被撤职的上海市静安区两位官员日前已悄然复出。
其中,静安区委原副书记、原区长张仁良2011年11月复出任上海援疆前方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2012年1月担任中共喀什地委副书记、上海援疆前方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
另据上海国资委网站1月10日公布的消息,同被免职的原静安区副区长徐孙庆,也于去年12月任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副总裁。
本报记者 孔璞
两官员因大火去职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是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
2011年6月9日,静安大火的处理决定公布,给予静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仁良、静安区委常委、副区长徐孙庆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据2009年,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