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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社区民警”评选条件

2011-10-19 10:38:53 来源:不详 浏览:1

一、政治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献身公安事业的精神。

二、执法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公执法,善于做群众工作,关心群众疾苦,文明办事,热情服务,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具有精湛的业务技术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廉洁从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清正廉洁,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全年无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群众有理投诉,无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和新闻媒体曝光事件。

五、认真履行社区警务的基本职责、任务和要求,能够结合形势的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各项工作完成出色,业务考核名列前茅。

六、经常指导辖区村居、内部单位开展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治安防范宣传形式多样,社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不断增强。

七、与村居干部、内部单位保卫干部之间团结协作,工作配合默契,关系融洽,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八、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对不良青少年帮教措施有力,深受学校师生喜爱与好评。

九、每周下责任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0小时,通过基础工作提供线索破获的案件占辖区破案总数的60%以上。

十、辖区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年内无影响恶劣的重特大案件(事件)发生。

(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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