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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10月29日消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今天(29日)通过了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黄双全先生回答关于为何停用一代身份证的提问时表示:
关于尽快废止一代证的问题,我们知道2004年居民身份证法颁布实施以来,公安部组织开展了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到2010年末的时候,全国已经有10.4亿人领取了二代证。但是根据居民身分证法的规定,公民依照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前列代居民身份证,我们简称为一代证,在其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这样就形成了一代证和二代证并用的局面。
由于当时发放一代证的时候,受到当时技术条件的限制,一代证的防伪性能相对比较差,容易被伪造。由此引发的非法制售、使用一代证违法犯罪的问题相对比较突出,对此社会各界不断呼吁要停止使用一代证,以充分地发挥二代证管理效能和社会效能。为此,修改后的居民身分证法作了以下规定,“依照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