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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永春11月12日电 (黄亚娜 苏巧凤)福建泉州市基层法院首个生态资源审判庭近日在永春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至此,侨乡永春县的林业审判庭成为历史,更名为生态资源审判庭。
永春县人民法院12日表示,更名后的永春县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是一个综合性审判机构,将扩大审判职能范围,集中处理涉及生态资源诉讼案件,加大力度打击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及时高效地化解因资源、环境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健全解决环境、资源权益纠纷及打击违法犯罪的联动机制。
作为晋江上游的永春县,山清水秀,景色宜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林地面积151.21万亩,森林覆盖率69.2%,拥有牛姆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魁星岩省级森林公园,是福建重点林区县之一。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乱伐、贩卖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事件时有发生,涉林犯罪案件及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多。
2009年,永春县法院与县林业局在福建率先建立涉林纠纷诉前调解机制,设立设林纠纷诉前调解室,在主要乡镇设立联络点;2011年,永春县法院与林业局、司法局开展“无讼林区创建活动”并设立了三个联络点,逐步实现从“化讼”、“少讼”到“无讼”的目标。
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永春县在泉州市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将为该县建设“生态安全永春、文化侨乡永春、宜居富裕永春”特色内涵的绿色生态强县保驾护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