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日报》报道 1月10日召开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省政府办公厅在通报中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学生用车(船)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规则制度。进一步落实财政支持和税费优惠政策。省政府已设立学生用车专项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建立学生用车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性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采取财政补贴、企业投入等方式逐步改善学生用车状况,逐步达到国家规定校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