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祖继 |
保障房制度还在起步阶段,我们现在必须把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做起来。保障房不能只是权宜之计,要作为政府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长期做下去,探索形成长效机制
我们去过一些城市和工矿的棚户区,你很难想象,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的水平,还有老百姓居住在棚户区里。家里看不到阳光,没有上下水,冬天要穿着棉袄睡觉,一下雨就积水,上厕所只能到条件非常简陋的公共厕所排队……每次看到这样的场景,都让人很心酸。棚户区居民大多是一些困难企业的职工,过去几十年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过贡献。我们现在大规模建设保障房,改造棚户区,让他们尽快住进新家,是在弥补历史欠账,是政府不能推卸的责任。
吉林这几年新建和改造了1.17亿平方米的保障房,改善了超过200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让困难群众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群众很满意,也拉近了干群关系。实践证明,保障房的确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政府投入不少,但收获更大。
保障房建设面临很多挑战,我们经验也不足。尤其是短期大规模建设保障房,工作量大、资金短缺,而促进保障房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还在建设和形成过程中。当前吉林做了一些制度创新,比如率先探索廉租房“共有产权”的模式,低收入家庭可以出资,以成本价购买一部分廉租房产权,若干年后,可以把产权全部买下来。
这种模式对当前破解资金难题和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意义重大。在大多数老百姓的观念里,即便再困难,还是想要有产权的房子。通过亲戚朋友凑一点,哪怕他只买了1块钱的产权,也觉得这房子就是自己的,住得更安心。将来如果能全部买下来,还可以享受到资产增值的收益,改善整个家庭的经济条件。
我们也考虑到,保障房里面有政府投入的公共资源,这种方式会不会造成新的不公平。但从另一个角度讲,我们现在通过廉租房保障的家庭,终归是低收入的家庭,让他们多分享一些政府的公共服务也是应该的。
搞这种制度创新,绝不意味着政府要推卸责任。今后政府投入的资金、土地、税费减免还要增加,要保持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强化保障房的建后管理,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总体来看,保障房制度还在起步阶段,我们现在必须把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做起来。保障房不能只是权宜之计,要作为政府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长期做下去,并且要可持续地做下去,探索形成长效机制。
——吉林省副省长王祖继日前接受专访时说
本报记者 王 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