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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7日 星期三
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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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校培养的女博士
今年30岁的王丽,天资聪慧。1999年,她以优异成绩考入安徽财经大学。2002年11月,王丽作为优秀毕业生,被学校推荐免试读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她留在了财大任教。
2008年6月,已经是高校讲师的王丽考上了南京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为了培养高层次人才,财大与高校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约定:毕业后,王丽应按期到学校工作,五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如王丽不按期回甲方学校工作,或者虽回去,但工作不满五年即要求调离甲方,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如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所交保证金抵违约金),并偿还学习期间从甲方借支的生活费及其他费用,如硕士也是学校委托培养且服务期不满的,连同硕士违约金45000元一并计算。
女博士的辞职理由
2011年5月,王丽即将博士毕业。就在财大欢迎她学成归来时,等到的却是一份书面辞职申请,理由是她在蚌埠找不到爱情。
王丽说,辞职完全是因为个人问题。她喜欢母校,热爱母校,这里有她尊敬的老师、热爱的学生,还有她热爱的教师事业,她不想离开母校。
但是,王丽认为,她今年30岁了,至今未找到合适的人生伴侣。蚌埠是个发展中的城市,社会氛围和她个人的活动范围有限,她希望改变一下环境,也许能解决“找不到爱情”这一棘手问题。
同时,王丽表示,她愿意承担协议约定的法律赔偿责任。记者了解到,按协议的约定,王丽应支付将近12万元的赔偿金。
未获批准状告母校
王丽辞职报告,财大没有给予回应。财大的态度很明确,该校近年来是以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全力加强师资队伍博士化、国际化建设,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人才,岂能轻易放飞?
辞职报告石沉大海,王丽急了,6月17日,她向蚌埠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要求裁决准许辞职。但是三天后,蚌埠市仲裁委做出决定:王丽的申诉请求不属于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不予受理。
6月22日,王丽一纸诉状将财大告上了法庭,同时她将一份辞职申请也交给了法官。看到王丽的辞职理由,连主审法官也不得不惊叹:这个理由太绝了,明显高校没法满足,而且理由又入情入理,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不得不斟情为她考虑。
到底适用哪条法律?
为了应对这场官司,安徽财经大学也是全力以赴,派出了一名法学教授做代理人,准备与王丽对簿公堂。
这位教授向法官提出,高校教师的待遇是参照公务员标准实施,因此,王丽的辞职应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而依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不得辞去公职。而财大交给王丽的一个项目尚未完成,因此,王丽不得提出辞职。
但早在2003年8月,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个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而财大显然属于事业单位。
终以调解结案
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让财大感到了压力。
让财大更加紧张的是,因为王丽的博士身份和她独特的辞职理由,这件辞职事件也已经成为该校关注的焦点。不少博士生纷纷打听该案的判决结果,万一王丽胜诉,有可能引发更多人辞职。
考虑到原告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告高校所面临的人才稀缺压力,蚌山区法院组织双方多次协商,日前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王丽可以去外地发展,但名义上还在财大工作。王丽于2013年6月前赔偿高校违约金67000元,财大同时为原告王丽办理完辞职手续。
这场女博士为爱辞职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市场星报
日前,一起看似普通的辞职事件,因为当事人的博士身份和她独特的辞职理由,在蚌埠市成了关注的焦点。刚刚学成归来的女博士王丽(化名)因为辞职未获批准,将安徽财经大学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在蚌埠找不到爱情,请求法院作出判决。
她辞职的理由能否成立?法院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今日关注
术后8块纱布留腹中
两年后被误诊为患癌
经理遭精神病员工追赶
被见义勇为者当劫匪撞死
事发广州一加油站内 车主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批捕
2011年9月19日上午8时许,广州市白云区永泰立交华德加油站内,一身穿便服男子一路狂奔,手中拿着黑色挎包;后面一位穿油站制服的人穷追不舍,边追边喊。
前来加油的车主蔡永杰撞见此景,一踩油门冲上去,不幸撞上被追者,致其死亡。出人意料的是,死者是加油站经理管红强,而追他的油站工作人员则被众人称为当时精神病病发。
事后,蔡永杰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批捕。近日,白云警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将本案移送白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眼见“劫案”开车拦截
9月19日早晨,48岁的蔡永杰驾车至华德加油站加油。在驶入加油站时,突然听到有人大声呼叫。
“听到有人喊,‘这么早就有人抢劫’。”蔡永杰事后向律师陈述,他看到一身穿便服男子一路狂奔,手中拿着黑色挎包;后面一位穿油站制服的人穷追不舍,边追边喊。
“我认为被追者是劫匪,他跑到我车前,我就用车去拦截他,他掉头就跑,我就开车追”,蔡永杰说,他本想拦下他,没想到却撞倒了那人。
被撞“劫匪”竟是无辜者
警方起诉意见书称,9月19日8时许,蔡永杰到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广从路华德加油站准备加油时,见一穿加油站工作服的人员正在追赶被害人管红强,其误认为被害人涉嫌抢劫被追捕,遂驾驶小客车,将管红强撞伤,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才了解到,两个人都是油站员工,后面追的人据说有点精神问题,我撞倒人以后,油站的其他员工把后面那人抓住,并用绳子捆了起来”,蔡永杰对律师说。
X光显示,腹部有“肿瘤”。 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
年近不惑的重庆綦江女子张秀莉一直想要小孩,到綦江县中医院检查却发现卵巢长有囊肿,需手术切除后方可怀孕。然而手术后,张秀莉的腹部却开始出现疼痛症状,而且一痛就是两年多,用手按住腹部还能明显感觉到有硬物存在。近日,实在忍受不了痛苦的张秀莉到大坪三院检查,医生通过手术,从她的腹腔内取出一个拳头大小的包块切开一看,里面竟是8块纱布,已经缠绕成了一个球形。这究竟是咋回事呢?
切除囊肿 小腹越来越痛
事情还得从2009年8月说起。快满40岁的綦江市民张秀莉因想要小孩,到綦江县中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她的卵巢内长有一个囊肿,需通过手术切除囊肿方可怀孕。随后,她住进了綦江县中医院妇产科,并接受了卵巢囊肿切除手术。“手术是在半麻的状态下进行的,整个手术过程中,我的意识很清醒。”张秀莉说。
术后,张秀莉在医院住了几天就回了家。但接下来的日子,她时常感觉小腹隐隐作痛,“我认为疼痛可能是术后的正常反应。”张秀莉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小腹的疼痛不仅没有消失,痛的频率反而越来越高,疼痛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2010年6月,她又到綦江县中医院检查,“医生给我照了一个核磁共振,说没什么问题。”于是,张秀莉又回家了。
腹部现“硬块” 怀疑患癌症
过了段时间,腹部的疼痛还是没有减弱,“虽然痛,但医生告诉我没什么,我想可能还是自己身体不好,再休养一下就没事了。”于是,张秀莉就放弃了工作,一直在家休养,但疼痛还在继续。有一天,她无意中摸到自己的腹部有一块硬硬的东西,这时,她才感觉到自己的病情并非想象中的那样简单。
2011年10月20日,张秀莉来到大坪三院检查,结果显示其腹腔内确实有一个包块,初步诊断为小肠间质瘤。“看到检查结果上显示是瘤,再想到我这两年痛得这么厉害,我以为自己得了癌症。”张秀莉说,虽然医生告诉她,终的结果需要手术把包块取出来进行化验后才能确定,但她已经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担心自己患上了绝症。为此,她整日以泪洗面,茶饭不思,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包块不是瘤 纱布缠成的“球”
随后,大坪三院为张秀莉进行了包块切除手术,从她的腹腔中取出了一块15×12×4厘米大的灰黄色网膜组织,而在这个网膜内,还包裹着一个包块,大小为10×6×4厘米,相当于一个成年人的拳头大小,切开这个包块,里面竟是8块纱布。“当医生告诉我从肚子里取出的东西是一堆纱布的时候,我觉得这个结果比说我患了癌症还难以接受。”张秀莉万万没有想到,盼子心切的她做了两次手术,忍受了两年多的痛苦,终从她肚子里取出来的竟是一个纱布缠成的球。
“綦江县中医院给我做的手术不仅没让我怀上孩子,居然还留了8块纱布在我肚子里,这个现实我没办法接受。”近日,张秀莉已向綦江县卫生局投诉了綦江县中医院,希望綦江县中医院能够就对她造成的伤害进行合理的赔偿,綦江县卫生局也接受了张秀莉的投诉,并已展开调查。
>>>回应
腹内现纱布 谁是祸首需鉴定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张秀莉腹内出现纱布的情况?她忍受了这么多年的痛苦,到底该由谁来担责?
2011年12月5日,綦江县中医院院长王江就此称,张秀莉的确于2009年8月在该院进行了卵巢囊肿切除手术,而今年张秀莉在大坪三院进行手术并从腹内取出了8块纱布的情况,大坪三院也告知了该院。
日前,医院对当时张秀莉手术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显示,该院为张秀莉进行手术时,并未使用纱布块来止血,而是用的血帕止血。“至于她的腹内为何会出现纱布,我们也不得而知。”王江称,目前,张秀莉是否曾在第三方医院进行过手术还不能求证,需要在医患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找专业权威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目前,出于对病人情绪的考虑,我们还没向家属提出鉴定是否有第三方手术的这个问题。如通过专门的医疗鉴定机构鉴定出来,张秀莉腹内的纱布跟在我们医院做的前列次手术有关,那么,我们将负全责。”王江说。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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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蔡永杰尚羁押在白云区看守所,家属取保候审申请尚未得到批准。杨燚律师称,蔡永杰已经关押3个多月了,其年近80岁的母亲没有人照顾,其主观上没有恶性,更没有社会危害性,更不会潜逃,建议对蔡永杰采取取保候审。
同时,杨律师表示,警方的起诉意见书也认定,蔡永杰主观动机上是要见义勇为,小悦悦事件以后,社会大力鼓励市民见义勇为,而本案件的发生也恰恰告诉我们,光主观动机上见义勇为还不够,“勇为”也可能造成不利后果,更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杨律师称,目前,司法机关只是从追究刑责方面,对案件做了定性的处理,没对当事人是否见义勇为做出认定,对当事人不公平。 南方都市报
>>>争议
是否属于假想防卫?
能否认定其见义勇为?
“蔡永杰本着见义勇为的精神,去做了一件大大的错事。”蔡永杰的辩护人杨燚律师称,蔡当时不可能预见到身穿油站工作服的是一个精神病人,其只是从见义勇为的潜意识出发,去阻止劫案的发生,当然后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这也是当时根本想不到的。
杨燚律师认为,本案属于典型的假想防卫,所谓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上的认识错误,把实际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误认为存在,因而对自己臆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了所谓的防卫行为。假想防卫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杨燚律师说,认定的关键点在于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认识错误,在某些情况下,假想防卫的行为人产生存在不法侵害的认识错误属于不可避免,主观上没有过错,危害结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对此,应当视为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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