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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4次脱逃,潜逃32年归案”是司法耻辱

2011-10-29 10:55:13 来源:不详 浏览:1

毛开云

前日早晨,位于四川宜宾市珙县境内的四川省川南监狱门口,出现了一名瘦削的高个子老人。他叫卢汉荣,今年73岁。这一天,距离他从这里逃脱的日子,已有整整32年。据成功规劝卢汉荣自首的宜宾警方介绍,卢汉荣与早他一月自首的周振兴,共同创下了全国公安机关“清网行动”以来投案者潜逃时间长的纪录。(10月29日《成都商报》)

报道称,从1957年开始,卢汉荣先后在重庆、成都等地实施盗窃,劳教后仍不思悔改,重新作案被抓。1964年,法院判处卢汉荣有期徒刑七年。1969年7月7日,卢汉荣乘隙逃跑。之后又流窜于成都、重庆、北京、上海、杭州、西安等地实施盗窃。1971年被挡获后,被判处三年加刑,合并原判七年共执行十年。1975年1月19日,卢汉荣再度逃脱,潜逃至全国各地实施盗窃。1976年再度被挡获后判刑四年。1979年2月,距离刑满释放还有95天时,卢汉荣再度逃跑。同年5月11日被挡获后仅8天,卢汉荣又一次逃脱,此后便销声匿迹。

读着这消息,一方面,我们为“清网行动”成效卓著叫好;另一方面,一个问题引起人们深思:卢汉荣是被判刑后从监狱出逃的,而且是4次逃跑,一逃就是32年,于是人们不禁要问:监狱是如何管理罪犯的?怎么轻易就逃脱了4次?要不是卢汉荣投案自首,不知还要将潜逃时间的记录延长到何时。

说到罪犯脱逃,不得不提到“王振轻”这个名字。王振轻是河北省深州监狱一名服刑人员,2011年9月11日越狱。当日,警方悬赏抓获者奖励10万元,提供有效线索的奖励2万。24日凌晨,通过河北、河南两省警方共同作战,经过14天的艰苦工作,王振轻在其原籍河南省郸城县被抓获归案。

据河南媒体报道,10月25日,河南豫北监狱1名重刑犯越狱。目前河南警方证实,豫北监狱逃犯董云海25日凌晨,用擅长的“翻墙”技能越狱。董云海14岁开始盗窃,被捕前其组建的团伙1年半内入室作案43起,窃得财物30余万元,河南警方正全力追捕。

罪犯频频脱逃,这让人们对公众安全感到无比担忧。众所周知,敢于在监管场所脱逃、暴力越狱的罪犯或嫌犯,通常都心狠手辣、胆大妄为,他们逃脱出来,对社会存在巨大风险。而他们脱逃和越狱后,为了生存仍会不择手段地对普通公民实施偷盗、抢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公众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应该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正因如此,司法机关应当对每一起脱逃和越狱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查找原因,追究责任,同时弥补制度上的漏洞,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下一个类似事件发生。

罪犯4次脱逃、潜逃32年后归案,与其看作是“清网行动”的成效,不如当成司法耻辱。只有知耻而后勇,亡羊后及时补牢,才能避免甚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大限度地打击罪犯、保护人民。不让公众安全受到“第二次伤害”,司法机关责任在肩,容不得半点马虎和疏忽。(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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