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诉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请有关部门反馈 投诉人邓xx,系湖北省汉川市仙女街道办事处西湖大道陈家湾。
被控诉单位:湖北省孝感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企业和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供电企业。
被控诉单位在2007年4月不与住户协商,强行架设220VK高压线从我们的房屋顶上跨越,导致我们的房屋不能加层和扩建,严重的影响了我们的安居,更为严重的高压电磁场辐射对人体的危害及大,几年来,有的家人因此事患癌症病故,有的家人患忧郁症,有的家人经常感到头痛、头昏、疲劳等症状,致使我们不仅不能安居,也不能乐业,人心惶恐,严重影响着我们的工作秩序和
生活秩序。这是在未架高压线以前从未有过的事。
房屋是在2000年以前就已经建立了。有的居住了十几年,有的居住了二十几年,不是违章建筑,也从来没有哪个单位指认是违章建筑,而在现实中却出现了某个职能部门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如2010年5月12日是孝感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向我们下达了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隐患通知书以及当地人身安全和电力设施安全。
根据《电力法》及《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任何个人均不得在高压线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者必纠。又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利于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产权所有者协商搬迁。
“安全是前列要素,违章必须整改。”这是对人民负责,对企业负责,电力部门知法,对老百姓执法,而对自己违反《电力法》,从我们房屋顶上跨越的220KV高压线和高压塔,距离我们的房屋顶只有几米高,根据《电力常识》高压线在
高温、大风、大雨、雷电、大雪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容易断裂,危害人身安全和电力设施安全隐患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这是我们几十条生命啊。
据报道,“目前公认二豪高斯以上的电磁波就会对人体有害,对都市居民健康产生极大的影响,科学研究还表明:220KV高压线周围40米—300米范围内人群患白血病、忧郁症、精神分裂症等身心疾病;患癌症的机率是其它地区的数倍。国际卫生组织(WTO)已经确认高压输电产生的工频电磁场是人类可疑致癌物。”
我们现在居住在高压线下的七户公民中,如:刘志龙的父亲刘东成癌于今年去世;邓明华的家人叶方平得了忧郁症,在汉川市中医院抢救后又送往武汉市协和医院就治,花去医疗费用上万元。
以上事例有事实存在,有文字记载,足以证明是高压线造成对人身的摧残和伤害;也是电力部门以电霸之居,当地政府以欺诈的手段起了草菅人命的作用,给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带来了灾难。
几年来,我们曾多次找汉川市委、市政府、孝感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企业等有关部门给予解决,时至今日,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决途径。 “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和谐社会的宗旨。在湖北的汉川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企业以营利为目的,财大气粗,不顾老百姓的死活,我们现在是有房不能住,过着流离失所,有理无处诉的生活。
在万般无奈之下,在得不到当地政府的合理解决之下,特越权申诉,恳请上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调查,还我们这些老百姓一个公道,排除防碍,解决我们住户的房屋搬迁问题,解决几年来对我们身心危害和经济损失的补偿。
(本文来源:人民网)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